陸路交通局管理局今年1月開始將一些人行道重新化為行人專用道,今天(1日)開始對違規的腳踏車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展開執法,提升行人的安全,尤其是年長者和孩童。
這些行人專用道原本是與腳踏車道相鄰的人行道,重新劃分後標有「Pedestrians-Only」(行人專用)的字樣及行人標誌,以明確其使用對象。
行人可以在腳踏車道上行走,但當局建議行人為了自身安全,儘可能使用行人專用道。
根據新規定,只有行人和在速度限制範圍內的個人行動輔助工具(PMA)使用者可以使用這些行人專用道。除了腳踏車,電動或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例如滑板車(kick scooters)也不可以使用行人專用道。
初犯者可能面臨最高2000元罰款,或最長三個月監禁。陸交局表示,執法人員將採取審慎態度判斷是否構成違規行為,但對超速或危險行為維持零容忍立場。
陸交局指出,這項舉措是為了應對公眾對人行道安全的關切,尤其是在住宅區、學校附近與老人活動頻繁的區域。
近年來,隨著活躍通勤的推廣,更多人選擇騎腳踏車或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出行,但也帶來了路徑混用與通行衝突的問題。
早在2024年8月,陸交局的活躍通勤執法人員(AMEOs)和「活躍通勤社區大使」志願者,已開始在社區內展開宣傳與勸導工作。自2024年底起,相關人員也走入學校,對學生進行路徑使用教育,提高年輕一代的安全意識。
陸交局表示,接下來將在空間允許的地區繼續劃分專屬的行人道與腳踏車道;若空間受限,就需要大家互相禮讓、共享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