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庭文件,被告Dhanabalan Fok Jin Jin針對一項強姦罪狀抗辯。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被告並不否認跟女子發生了性關係,爭論點在於雙方是否你情我願。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女子在2021年1月30日晚和朋友外出狂歡慶生,在她們最後光顧的荷蘭村夜店要關門後,就想電召私召車去另一個朋友家繼續慶生。
當時,33歲的女子和一個友人等了很久都沒叫到車子。在場的被告和36歲友人Lee Kit觀察她們一段時間後上前搭訕,稱可以送她們回家。
女子和友人上了被告的車子,被告把她們送到女子的公寓住處後,被指在那裡和她發生了關係。
他的朋友Lee Kit也涉案,他去年承認一項非禮罪狀後被判坐牢20個月和打鞭四下。Lee Kit將在審訊中以控方證人的身份出庭供證。
返回單位尋找手機時被捕案發後,被告和Lee Kit開車回家。途中,他發現自己遺失了手機,即刻返回女子的住處,想取回手機,但剛抵達公寓就被在場的警察逮捕。
主控官說,女子事發時喝醉了,沒有意識可以同意和被告發生關係,她體內的酒精含量將成為證據。Lee Kit也將出庭供證,說被告在回家途中曾在車上談起擔心女子報警。
除了女子和Lee Kit外,控方也將傳召和女子一起坐上被告車子的朋友、當晚和她一起慶生的其他朋友,以及專家出庭供證。
案件今天在高庭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