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不滿44歲洗碗工前女友拒絕與他上床,77歲阿伯惱羞成怒,拿著女方裸露胸部的照片到咖啡店向人展示,稱女方水性楊花,前日被判監11周。
被告共面對兩項散播裸照的控狀,他前日承認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者是一名44歲的洗碗工,她在幾家咖啡店工作。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或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因此被告的名字也不得公開。
根據案情,被告和受害者在去年3月結識,兩人不久後開始交往。交往期間,受害者向被告發了兩張照片,包含了她的臉和裸露的胸部。不過,同年8月20日兩人分手。
怎料分手兩天後,被告在8月22日早晨到受害者工作的咖啡店,要求她跟自己回家發生關係,但遭到受害者拒絕。
被告對此感到不滿,稱受害者跟不同男人交往,並走到咖啡店飲料攤,向兩名職員展示受害者裸露的照片,還說受害者是隨便的女人,主動脫衣向被告索性,以此羞辱受害者。
事後,受害者到另一家咖啡店開始上下午班,被告在下午4時又出現在該處,再次向飲料攤的兩名員工出示照片。
同天傍晚,受害者的同事通知她此事,她於是報警處理。
被告星期四求情時說他年歲已大,懇求法官從輕發落,也說自己已還押三周,希望儘早出獄回家打掃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