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7歲的被告Lenard Tan Yong Jia與繼父和祖母同住。今年4月18日案發當天,他返家時發現木門未鎖但鐵門上鎖,多次敲門又無人回應,便撥打祖母電話六次,可是都被拒接。
被告知道祖母在家,憤怒之下他點燃紙板塞入鐵門與木門之間的縫隙。
隨後,他將火勢視頻及語音訊息發送給叔叔,稱道:「你要跟我玩,我就燒給你看。」之後便離開現場,任由火勢蔓延。
祖母懷疑被告吸毒而拒絕開門祖母表示,因懷疑孫子吸毒且兩人曾發生爭執,出於害怕才拒絕開門。她在鄰居提醒下發現火災,並及時用水撲滅。
事後,被告的姑姑報警稱侄子「瘋了」。警方於當天將他逮捕,當時他身上帶有兩把小刀和作案用的打火機。
據悉,火災導致大門、地磚、踢腳板和門口牆面油漆受損,維修費用估約7000元,但實際金額尚未確定。
檢察官指出,被告在明知67歲祖母在家,且木門開啟的情況下仍蓄意縱火,火勢與濃煙也可能危及他人性命,因此要求判處五至六個月監禁。
根據法律,縱火破壞罪最高可判監禁七年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