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Aset Kayamas集團董事經理丹斯里蔡景康證實,除了巫統外,他也有向其他政黨提供獻金。
聯邦直轄部前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涉及收取地產商200萬令吉審訊進入第8天,第19名控方證人蔡景康是在高庭接受東姑安南代表律師拿督陳福泉盤問時,這麼說。
蔡景康認同陳福泉說法,即東姑安南2016年向他索取200萬令吉獻金時,他知道這筆錢是供雪州大港和霹州江沙國席補選所用。
檔案照
他也說,他在獻金支票開出的兩天後,便接獲了收據;當陳福泉進一步詢問時,蔡景康也當場從外套中掏出有關收據給法官過目。
較早前主控官茱莉亞副檢察司詢問蔡氏決定提供獻金的理由時,蔡景康說,這是因為當時國陣還是政府,不僅如此,他也有捐款給學校、社團及有需要的人士。
蔡景康是以粵語方式回答提問,並通過通譯員以馬來文傳達給法庭。
蔡景康昨天在書面證詞時證實,東姑安南向他索取政治獻金,他將200萬令吉支票交給東姑安南,而東姑安南也有說明巫統需要約500萬至600萬令吉政治獻金以應付補選。
東姑安南被控身為公職人員,通過Aset Kayamas的豐隆伊斯蘭銀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萬令吉,這張支票匯入與他有利益關係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聯昌銀行戶頭,而且知道Aset Kayamas與他有公務關係。
現年69歲的東姑安南被指於2016年6月14日在聯昌銀行白沙羅分行犯下上述罪行,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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