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术语与缩略语知多少

2022-05-08     缘分     27187

控方不是在保护被告的身份,而是要确保与被告有关系的受害人或是其他弱势证人的身份,不被泄露。

例如,被告是受害人或证人的家长、兄弟姐妹、邻居或老师等。

to make representations to AGC.

被告自己或通过律师,向总检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简称AGC)做出陈情或陈述。

提呈陈情书是控方和被告之间的协议过程,也称“认罪协商”(plea bargain),旨在让被告获得撤销控状或较轻刑罚的机会。若被告愿意认罪放弃抗辩,总检察署有权减轻控状,或以较少罪状提控。

A被告判DATA,比判DNATA的B被告,来得侥幸啊!

DATA:Discharged Amounting to Acquittal(判无罪)的缩语。

DNATA:Discharged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无事省释)的缩语。

前者算是成功脱罪,是真正自由人,后者不等于无罪,因为控方一旦掌握更多罪证,仍可传召被告出庭,面对同个罪名和可能涉及的其他罪名。

行为良好,也不享有三分之一刑期折扣的RTC、PD和CT,到底是什么?

RTC:Reformative Training Centre(青年改造所)的缩语。

刑罚着重于改造,适用于14岁至21岁的青年,刑期介于六至12个月。

CT:Corrective Training(改造性监禁)的缩语。

预防惯犯再犯,刑期介于五至14年。

PD:Preventive Detention(预防性监禁)的缩语。

属于极重惩罚,旨在长期收押“变本加厉”的惯犯,保护公众,刑期介于七至20年。

Accused has two proceeded charges and five TIC charges.

被告有两项提控(proceeded)的罪状,即带刑罚的罪状,五项下判时一并考虑(TIC:Taken Into Consideration)、不带刑罚的罪状。

to call for MTO report.

让当局提呈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MTO:Mandatory Treatment Order)。

“奇怪”刑期能折算吗?

“本庭宣判,被告坐牢15个月六周又八天。”

法官既然如此宣判,法庭记者就如斯报道。

结果,“奇怪”刑期见报后,读者有时来电询问,甚至质疑法庭记者的“计算能力”——难道不懂得折算,不能精简吗?

15个月是一年三个月,六周是一个月又两周,八天是一周又一天,总刑期不就是一年四个月三周又一天?再不然,写成一年四个月又28天,也比较“好看”啊!

其实,如果刑期可以折算,法官也不会如此宣判了,对吗?

新加坡采用普通法,判刑是根据案例。法官下判时,有时因为被告面对不同类型的罪状,法官会根据特定罪行的案例裁决。

一些刑期是按月,一些是按星期,一些可能按天数,所以,就出现上述好像很奇怪的刑期。

资深刑事律师陈其玉(Tan See Swan & Co)指出,刑期必须精准,绝对不能折算。“这是定义问题。对于囚犯来说,每一天都必须算准,不能马虎。所以,按照法庭宣判的刑期报道或记录是正确的。”他举例说,四周不能当一个月,因为前者是28天,一个月可以是28天、29天、30天或31天。

另外,有时被告无法缴付罚金或罚款,必须以坐牢代替,才出现“掺杂”替代刑期、含年月日的“奇怪”刑期。

陈其玉律师说,在狱中行为良好的被告,一般享有三分之一刑期折扣。

但是,替代刑期不享有三分之一的折扣,必须“坐足”(服完)。

他指出,新加坡监狱部门是根据新加坡监狱法令(Prisons Act)执行刑期,不能随意让囚犯获得刑期折扣。

根据新加坡监狱法令第50H(2)节条文,被判坐牢14天或以下的囚犯,将不会得到刑期折扣。

除了罚金或罚款的替代刑期,无法得到刑期折扣的,还包括被判青年改造所(Reformative Training Centre)、改造性监禁(Corrective Training )和预防性监禁(Preventive Detention)的被告。

新加坡法律术语与缩略语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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