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晚(8日)發表文告宣布,政府定期檢討政策後,決定推行一致的35%生前信託額外買方印花稅,以填補先前的缺口。
在這之前,把住宅房地產轉移到生前信託須支付買方印花稅。是否須支付額外買方印花稅,則視信託實益受益人的性質而定。如果轉移時,信託沒有可確認的實益受益人,就無須支付額外買方印花稅。不過,政策修改後,這類轉移交易也須支付額外買方印花稅。
文告指出,額外買方印花稅旨在維持平穩和可持續的住宅房地產市場,因此應適用於所有轉入生前信託的住宅房地產交易,不論信託是否有實益受益人。
生前信託指的是委託人在世時設立的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