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必须在新加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主要活动包括租赁飞机或飞机发动机、谈判租赁条款、管理飞机或飞机发动机租赁,与租赁管理有关的服务(例如安排飞机或飞机设施的操作和维修),以及资助飞机或飞机引擎的购置;
- 申请的公司需在飞机租赁业务的数量和质量方面领先。这些包括创造的就业岗位,产生分拆的总业务支出经济,以及致力于提高新加坡飞机租赁业务的能力、深度和覆蓋广度;
- 公司一般需有10名员工,总业务支出达到1,500万美元左右。
为了企业的创新、研究与发展以及能力发展
[email protected] Programme
[email protected]计划是为了帮助快速增长的企业在新加坡建立其核心团队,并能迅速抓住在新加坡和该区域的商业机会。该计划由新加坡经发局和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共同管理,旨在促进全球科技人才进入资质完备的企业。获批企业可在两年的时间里,为公司在新加坡核心团队的外籍员工申请最多10个新的工作准证(Employment Pass,简称EP)并涵盖新准证的续期(每次续期的有效期最长为三年)。申请评估条件:
- 在新加坡ACRA注册成立的商业实体;
- 有数字或技术产品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产品或服务,公司建立在专有硬件或软件技术上的商业模式,如大数据和分析、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这类公司的例子包括软件开发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数字游戏、医疗技术、生物技术、清洁技术和金融科技公司。以下类别的商业活动将不获资助:咖啡店、小贩中心、美食广场。酒吧、夜总会、卡拉ok厅;足部反射、按摩院;针灸、中药、中药配药业务;职业介绍所;风水的业务;
- 在近36个月内,累计获得超过1,000万美元的投资资金;
- 在近36个月内从项目认可的投资公司获得资金(没有最低金额)。
2. Tech.Pass
Tech.Pass 是新加坡签证的一种,可允许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科技企业家、领袖或技术专家来新加坡进行前沿和颠覆性的创新,且个人可直接申请。该签证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管理,首次获批有效期为两年,如符合标准可续期两年。其公司申请资质评估条件如下:
- 申请者创办并运营一家或多家科技公司;
- 申请者为一家或多家新加坡公司的员工;
- 申请者可在雇主和企业家之间灵活转换;
- 申请者担任顾问或导师,在当地高等教育机构授课,或在一家或多家新加坡公司担任投资者和董事。
此外,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任何两项条件,方可提交申请:
- 近一年内每月固定支取的工资不低于20,000新元;
- 在估值或市值不低于5亿美元,或已募资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科技公司担任过至少5年的领导职位;
- 在月度活跃用户不少于10万或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科技产品开发方面,有至少5年的领导经验。
3. 企业研究优惠计划(RISC)
企业研究优惠计划(The Research Incentive Scheme for Companies,简称RISC)通过支持科技领域的项目,鼓励研发能力和科技的发展。
4. 公司培训补助金(TGC)
公司培训补助金(The Training Grant for Company,简称TGC )旨在通过支持企业对员工的培训项目,鼓励发展应用新科技、掌握工业技能以及专业技术的人才。
5. 知识产权(IP)发展优惠计划 (IDI)
知识产权发展优惠计划(IP development Incentive,简称IDI)旨在鼓励研究与开发(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使用和商业化。批准的IDI公司在激励期内获得的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收入,可享受5%或10%的企业所得税减征,该减征时间不应早于2018年7月1日。这个百分比是由改进的nexus方法确定的。根据所得税法,优惠税率也将定期上调0.5%。
生产力
1. 能源资源效率补助金 (REG(E))
能源资源效率补助金(The Resource Efficiency Grant for Energy,简称REG(E))支持制造业的工业设施提高能源效率和竞争力。该补助金是加强行业能源效率方案计划的一部分,其中,能源市场管理局,新加坡经发局和国家环境局分别推出多项计划,旨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提升能源效率并减少碳排放。由该优惠提供的补助金将与碳排放减少额相符,最高限额为合格成本的50%。
2. 土地集约化津贴(LIA)
土地集约化津贴(The Land Intensification Allowance,简称LIA)旨在促进加强工业用地的使用,以提高土地效率和增加附加值的活动。自2021年4月1日起,新加坡将对收到“市区重建局书面许可”/“裕廊集团同意的土地所有者(市区重建局规划住所计划)”的申请人提出新的要求。申请人应当参考该土地集约化津贴指导大纲以推进该津贴的申请。LIA激励措施适用于拥有大量土地占用和低总地积比率(GPR)的制造业和物流行业的企业。获批准的LIA奖励受惠者将享有25%的初始津贴和5%的年度津贴,用于建造或翻新/扩建符合条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每年发放5%的津贴,直至津贴总额达到合格资本开支的100%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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