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代表律師莎拉阿比瑟甘通知法庭,他們已於今年4月致函起訴方撤回上訴。
以納里尼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隨後撤銷凱里入稟的上訴申請,並諭令每項上訴支付5000令吉堂費。另兩名聯邦法院法官為扎巴利亞及羅扎利亞。
較早前,莎拉要求每項上訴的堂費為1000令吉,因為當事人已在初期階段撤回上訴。
「我們已在3月7日提交動議,並於4月6日列入(法庭)電子審查系統。審理此案日期定在8月1日。事實上,我們已在4月致函對方撤回上訴。」
安華代表律師哥巴斯里南認為,每項上訴支付5000令吉堂費是合理的,因為入稟的上訴許可申請共有10卷,律師團必須回答有關提問和準備陳詞稿。
安華是在2008年3月7日起訴時任青年體育部長兼巫青署理團長凱里,於同年2月20日班底谷一場演講中,發表誹謗他的言論,有關言論視頻在一家新聞網站發布。
高庭於2017年9月29日裁定安華勝訴,凱里須賠償15萬令吉,同時也駁回凱里要求修改答辯書申請,指其言論是客觀評論。
上訴庭於今年2月7日維持高庭裁決,駁回凱里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