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腳踏兩條船被揭發,他跟第三者提分手時,對方竟以他的裸照威脅索2500元(7500令吉),否則將把裸照傳給他女友和母親。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39歲的張熙琳(譯音),前天承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以及一項恐嚇散播他人裸照的控狀。
案情顯示,男子在2021年6月1日通過交友軟體認識被告,兩人見過幾次面,並一起吃飯。
男子對被告有好感,因此兩人交往期間,他給被告錢和禮物。兩人有時也會視訊裸聊或做出性愛動作。
同月16日,男子傳了一張裸照給被告,裸照看得到他的臉和下體。
被告張熙琳。
被告在跟男子交往期間,也透露說自己想辭職,但需賠償公司2500元,男子聽後承諾資助被告。不過錢還未到手,男子的女友在6月21日懷疑男子在外偷吃,當面質問他。
男子事後聯絡被告,再次承諾會給錢,但被告一直聯絡不上男子。同月23日她傳簡訊給男子,說:「不要撒謊,到現在還想跟我玩把戲。同意了還不肯匯款,我會把我們之前拍的照片和影片傳給你的女友和母親!」
被告恐嚇男子後,傳了簡訊聯絡男子的女友和母親,並將她傳給男子女友的簡訊,截圖給他看,嚇得男子報警處理。
被告認罪後,昨天被判坐牢9周,罰款2000元(6000令吉)。
另一方面,被告與另13人被發現在商業單位里慶祝友人生日,違反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
被告的朋友當時以888元租用太戈爾巷(Tagore Lane)的商業單位,裡頭設有酒精飲料以及卡拉OK設備。
被告收到邀請,在2021年7月17日出席朋友的生日派對。
出席派對的共有14人,但當時條例只能允許最多5人的聚會。
警方接獲情報後,於隔天凌晨1時27分突擊單位,將被告在內的14人逮捕。
律師指被告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並承諾以後不再犯罪。被告兒子學業成績不好,擔心入獄後沒人督促兒子功課,加上被告前夫也被控上法庭,擔心若兩人同時服刑,沒人照顧孩子。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