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中國的這名本地永久居民Sun Sicong今天(23日)被判緩刑監視18個月。他上個月承認一項發表言論蓄意傷害宗教情緒的控狀,包括擁有色情內容在內的另外兩項控狀交由法官量刑時納入考量。
緩刑監視的條件規定他晚上10點至早上6點之間不得外出,並且必須完成6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他的父母必須簽保5000元作為他的守行保證。
被告在案發時就讀於淡馬錫理工學院,2020年6月因為這些帖文而被學校調查之後被停學兩個學期。
根據TODAY報道,被告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通過Instagram即時動態發錶針對回教社群的言論,包括侮辱他們的信仰以及恫言使用暴力。
他也提到,當他回到中國,他就不會受到我國「壓迫性的法律」限制,能夠自由地嘲諷那些「需要至高力量才能存活」的人。
當時無人報警,但這些即時動態的截圖在2020年6月開始流傳。
被告也通過即時動態上載了一名強姦案受害者敘述自己經歷的截圖,發表不顧他人感受的言論。62人因此向警方舉報他,一些人因為他的言論而感到受威脅。
發表言論蓄意傷害宗教或種族情緒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三年、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