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Adam Fayed
2020年,Ng和Thum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于是,Thum前往中国银行,请求银行经理为她平分了账户里的所有钱。
最终,Thum成功从户头中拿到了762000新币的巨款,只留下另一半给Ng。
察觉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Ng接着急忙将剩下的钱提出,并将Thum上诉至法庭,希望取回被提走的76万多新币。
图源:DollarsandSense
在法庭上,Ng声称以前那栋洋房的所有权只是归属自己一人,Thum只是名义上的联名屋主。
因此,卖掉洋房的钱,理应是属于自己一人所有,和Thum无关。
但是,法官并不认可Ng的说法,在仔细查看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后,法官更加认同Thum的主张,也就是:这些有争议的资产Thum也有份,即使双方没有结婚,但收益并不属于Ng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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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这么认定,和两人认识之后的经历有关。
据悉,在两人结识时,Ng经营著一家购买和转售打捞商品等物品的企业,而Thum则在一家跨国银行工作。
之后,在银行工作期间,Thum一直尽心为Ng的企业帮忙做事。到了1978年,她更是辞去了在银行的工作,专心到Ng的公司上班。
在Ng的公司全职工作期间,Thum没有拿过一分钱的薪水。不仅如此,她还用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所得的利润有时候会直接作为Ng公司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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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Ng公司的收益,应当算上Thum的那一部分。
即使Ng声称公司为自己独资,购买洋房是由自己出的钱,但法官依旧裁定,男方公司的营业所得是两人共同赚取的。
因此,法官认为两人对信立巷洋房都有经济贡献。自然而然的,Thum也有权对卖房所得金钱进行支配了。
示意图,图源:PropertyGuru
更别提,在当时Ng妻儿不满洋房分配时,他并没有表示任何意见,而是继续和Thum居住在一起。
看起来,Ng对Thum成为洋房共同持有人,并没有什么疑义。
因此,法官最终判决Ng败诉,而Thum则可以继续拿到属于她的那份76万新币。
三观不正的出轨男:
偷情不是问题,
“浪费”女性才是
令人感到讶异的是,在庭上除了财产分配问题外,Ng对自己的婚外情行为并没有任何悔意。
甚至,他更不认为自己犯下了错,更不涉及任何道德问题。
在回答法官提问时,他言之凿凿地声称,有情妇并不是个错误。
“只要双方同意,那就没问题”,Ng如是说道。
接着,他又抛出了一个歪理惊呆众人。他说,新加坡的未婚女性比较多,女性也比男性多,所以男人可以拥有超过一个女人,不要“浪费”了女人......
他认为,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只要自己不犯罪就可以为所欲为,而出轨偷情在他看来,并不是犯罪。
不过,他的言论似乎并不代表他的真实想法,实际上他还是有些悔意的,或许他只是在庭上嘴硬罢了。
比如,他说自己没有将自己的长子,列为中国银行户头的联名人,是想到时候给儿子一个惊喜。
又比如,他想给儿子留下点什么,是想为自己的婚外情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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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他在庭上震惊众人的“浪费说”,法官宁愿相信这是狡辩,也不愿认为这是他的真实想法。
最终的结果是,他失去了一半“属于自己的财产”。而现在他已经年老多病,孩子的照顾和赡养,似乎也因为他过去几十年间的行为,而成为了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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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亲情,也没有了爱情,他的老年生活只能寄希望于疗养院的护工。
即使他现在还有几十万新币的存款,但因为身体上的无能为力,能够享受到的也看似不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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