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網報道,被告李偉盛今天早上在庭上表示,自己不諳馬來語,因此庭上安排了華裔通譯員進行翻譯,講控狀翻譯成華語,被告對控狀表示明白。
根據控狀,李偉盛在6月26日凌晨3點40分 ,在巴生港口甘榜依達曼的一間單層排屋裡謀殺了16歲少女。
早前有報道指出,來自雪州蒲種的16歲少女跟隨李偉盛到他的家後,兩人疑發生爭執,少女被李偉盛用枕頭壓臉窒息而死。事發後,李偉盛向家人求助並報警。
警方指死者驗屍報告顯示,死因是因臉部被東西蓋住而窒息悶死,因此警方懷疑兇器是房間裡的枕頭。
由於仍需等完整的驗屍報告、化學報告、毒理報告和法醫報告,案件將於9月7日過堂。李偉盛一旦罪成將面對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