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男子因毆打兩名年齡分別為1歲和6歲的兒子,被判監禁13個月又一個星期。
被告今天(8日)在法庭上承認一項虐待兒童及一項蓄意傷害兒童罪名,以及一項偷竊罪。另一項蓄意傷人罪在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前年因不滿當時只有1歲的龍鳳胎子女打架,因此打了兒子的手腳三到四次。幾個星期後,當時只有4歲的繼子惹男子生氣而遭到男子掌摑和用藤條鞭打,導致他身體多處瘀傷。
今年2月底,男子在保釋期間,再次毆打已經6歲的繼子,導致他臉部、頸項和手腳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