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皇委會沒有具體權力,只能提呈建議讓政府考量。
「皇委會無逮捕權,只能提出建議,而他們的調查通常耗時6至7個月時間完成結論及報告,以提呈國會。最後,他們的報告會回到內閣,選擇哪些建議需要執行。」
他周六(9日)出席山都望國席哈芝節牛隻移交儀式後,向記者如是指出。
旺祖乃迪提到,在華玲洪災事件主要探討的課題是執法人員的執法角色。
「現在的問題是怎麼這事故發生在我們眼前,我們不可能不知道。到底安排森林官員及其他執法人員在哪裡。這是執法單位如何執行現有法律問題。不能有任何偏袒。」
此外,針對要求召開國會特別會議討論物價課題,旺祖乃迪說,沒有必要因為國會將在7月18日復會,國會議員可以在會議期間提出任何動議。
指擬新大馬協議是無稽之談 詢及制定新馬來西亞協議建議,他認為,有關建議是無稽之談,現有馬來西亞協議是在1963年成立馬來西亞聯邦時獲得各造同意的協議和承諾。
他解釋,沙巴及砂拉越現有的訴求並非要求重新談判協議,而是要求兌現已達成的協議。
他說,影響砂拉越同意組建馬來西亞聯邦的協議主要承諾之一是發展承諾,以便當時發展落後的砂拉越能夠與半島同樣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