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橙色上衣,外披黑色外套的西蒂努拉米拉,被戴上手銬,於周三早上9時左右,被警方押往吉隆坡第五刑事地庭面控。她出庭時神情平靜。
她是在《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下被控,即引起宗教與社會不和諧、仇恨或偏見。一旦罪成,她可被判2至5年監禁。
西蒂努拉米拉日前在吉隆坡笑屋俱樂部(Crackhouse Comedy Club)表演時,原身穿馬來裝及戴頭巾,但她突然拆下頭巾,並脫下馬來裝,露出裡面一早穿好的弔帶上衣及迷你裙。
有關表演被人錄下並傳發,有的視頻版本不到一分鐘,上載到YouTube的版本則長達2分鐘多,而且列為敏感內容,且需登錄,有年齡限制。
有人隨後更發現西蒂努拉米拉與男友亞歷克斯在共同經營的YouTube頻道中,常拍攝只穿胸罩,沒有遮體的視頻。
對此,包括宗教司、藝人及喜劇演員等都批評她行為可恥,侮辱宗教。
西蒂努拉米拉隨後在上周六(9日)遭警方逮捕,其男友則在隔天被捕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