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9歲的Mohamed Aliff Mohamed Yusoff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但他的律師在庭上表示,控方不打算求判死刑。
被告被指在2019年11月7日晚上10點到8日凌晨12點15分之間,在義順81街第840A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內,殺害當時九個月大的男嬰Izz Fayyaz Zayani Bin Ahmad。
根據TODAY報道,被告辯稱死者是從他的手中跌落才會撞到頭,但高庭法官裁定,被告刻意抱著死者的頭砸向貨車地板至少兩次。
控方指,被告是因為死者哭鬧而感到煩躁,因此這麼做。死者當晚打翻了母親的飲料,被告跟死者母親因此針對如何管教兒子而爭論。
法官指出,被告最初承認把死者的頭砸向貨車地板,過後又稱死者是不小心撞到頭,而他最初的說法符合驗屍報告的結果。
被告原本宣稱,死者是在他手中掙扎時跌落,頭部砸到貨車地板之後,跌落在停車場的地上。
他在當天午夜跟死者母親見面,漫無目的地到處開車,她過後才發現兒子仰臥在貨車後方。
被告當時向死者母親提議,可以花錢找人埋葬孩子,一年後再報案說他失蹤,但死者母親拒絕。
死者母親本要把孩子送到國大醫院急診部門,被告卻一再拖延,花了36分鐘才到醫院。他途中還繞道丟棄手機。
法官指出,被告的行為符合心虛的表現,而不是急於讓意外跌倒受傷的孩子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