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新社報導,聯邦律師沙拉瓦南指出,總檢察署已於4月27日,就有關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副主簿官將於7月27日,通過線上方式為此案過堂。」
在今年4月7日,高庭法官拿督阿達達希爾裁定政府與另外4造疏忽,裁決青年獲賠310萬令吉。除了政府,另外4造分別為瓜拉立卑醫院醫藥助理、醫院院長、雪州士拉央醫院院長和專科醫生。
法官在5月27日發布的書面判決中提到,醫護人員因延誤搶救青年被切的龜頭,導致後者永久性殘缺。
青年於10年前在政府醫院進行割包皮手術時,被切斷陰莖的龜頭。
2018年7月19日,青年通過母親入稟訴訟,訴狀指2010年12月13日的割包皮手術,沒有根據規定的程序進行,導致龜頭被切,並且無法縫合,對他造成永久性殘缺。
青年因此性情大變,變得沉默寡言及不喜歡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