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與摩哆小擦撞 華青道歉反遭頭盔砸至骨裂

2022-07-13

大馬一名年僅20歲的青年,在開車上班途中,疑與一輛摩哆車發生輕微擦撞,未料小事故卻惹怒騎士,本想下車查看情況及致歉的司機,竟被對方以頭盔打至臉青鼻腫,臉頰骨直接斷裂!

日前在社交媒體上流傳一段司機遭受騎士攻擊的閉路電視畫面而引起熱議。其中事主黎先生(20歲,Unifi銷售員)周三(13日)在安邦市議員游佳豪和李文彬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揭露這起事件與進展。

事主表示他在上周三(6日)早上9時26分左右,前往位於無拉港的工作地點時,只差一條街的距離,卻不慎與一名摩哆車發生擦撞,而慘遭騎士(年約30歲)暴打。

道歉即遭頭盔砸臉 他說,當時有感和對方發生小碰撞,所以便立即把車子停在一旁,並打算下車查看情況,同時向對方道歉。

「我一下車就先跟他說對不起,可是他很兇地罵我,然後就拿起頭盔打我的臉……只有一下,當時我就倒下了。」

他說,在重擊之下已感到頭昏腦漲,後續事情已記不清楚,不過期間仍聽見對方不斷在辱罵。

事主被騎士用頭盔打臉後頭破水流,也因十分頭暈而蹲坐在馬路旁。(圖:事主提供) 另外,與事主同車的同事關先生(21歲)也還原事發經過,他指騎士趁2人離開車內後,到車裡翻查司機的證件,同時再度對著事主背部揮拳,更一度揮動頭盔作勢要打他。

「我被嚇到,所以馬上下車看看發生什麼事?當我在看他(事主)的(傷勢)怎麼樣時,那個人(騎士)就去車裡拍下(事主)身份證和車牌,還有跟我們拿了電話號碼。」

他坦言,對方並沒有索取任何財物,但怒氣未平的騎士卻揚言在其維修摩哆車後,會聯絡事主索償。

事主鼻骨、臉頰骨斷裂 根據事主與關先生供稱,由於事發突然,所以2人是在完全沒有防備之下遭受攻擊,而無法及時阻止失去理智線的騎士作出極端行為。期間雖有不少車子及行人經過,有人見狀但卻無人伸出援手,令他們感到十分難過。

事主被另一名同事送院後,驗傷報告發現鼻骨和臉頰骨斷裂,左右眼皆受傷,上眼皮有損傷。而在國大醫院的治療費用為一千多令吉。他也因為疼痛不適,而停工至今。

時隔一周後,事主的臉上還是十分明顯,眼睛也因腫脹而呈半睜開的狀態。(圖:亞視新聞東南亞) 巨響非來自摩哆車 關先生也表示,在陪同事主報警和驗傷後,自己嘗試回到案發現場一帶尋找涉案騎士的蹤影,並在一家摩哆修理廠發現對方正在送修摩哆。他待對方離開後,向店員說明事發經過及來意後,店員則表示對方維修的部分並不涉及剛才發生的車禍。

「後來我們也發現我們(事主)的車後輪胎破裂,所以猜測當時候發出的巨響是來自我們的輪胎爆裂聲;而非撞及摩哆車所致。」

關先生(右1)強調,摩托車騎士過程中未受傷,但對待事主與其的態度卻十分激烈。(圖:亞視新聞東南亞) 2人指稱,雖然一開始懷疑發生小擦撞,但是該名騎士由始至終都未從摩哆車上掉落,且也不見任何受傷。

加上該位於Jalan Dutamas 4的路段實際上是雙向道,而當時是因摩哆車逆向占用了車道,他們才從旁邊的車道駛去,未料卻遭對方反咬逆向行駛。

警方火速逮捕嫌犯 無論如何,事主與其同事在事發後下午傍晚5時44分前往加影警局報案,而警方在當晚再向事主錄取口供,並在隔日(7日)告知逮捕一名嫌犯。

2人隨即在本月8日前往警局認人,並在2輪認人中確認了嫌犯身份,而警方也指已扣留該名嫌犯。

(圖:亞視新聞東南亞) 也是民主行動黨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的游佳豪表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條文(持有武器傷人)調查案件,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最高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游佳豪:暴力行為恐招來牢災 游佳豪呼籲民眾,尤其是駕駛人士及公路使用者在面對類似案件時,務必冷靜處理,切勿使用暴力解決事情。

他也強調,將會協助2名青年跟進案情發展,同時事主也希望騎士能夠依法提控上庭,為個人行為附上責任。

另外,從事主向記者展示的傷勢可見雖然已過了一周,但其臉部淤青腫脹依舊明顯,眼睛也呈半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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