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士第二通道「擋車姐」事件引發新馬兩地熱議,但這樣的公路暴怒(road rage)事件對於國人而言,其實已經是司空見慣。專門發布交通相關內容的社交媒體組織就指出,公路暴怒事件起源於司機的權利感(sense of entitlement),往往都是小題大做,但這已經成為本地的一個大問題。
Roads.sg發言人告訴TODAY,大士第二通道最近發生的事件就是因為無關痛癢的原因而起,不過就是有人切換車道,卻因權利感作祟,糾紛一觸即發。
他指出,以前很多公路暴怒事件都沒被公開,直到像他們這樣的頁面出現,讓公路使用者揭露不良的公路行為,推廣更安全和禮貌的駕駛行為。
隨著行車記錄器普及化以及更多人在社交媒體上分享視頻,Roads.sg發言人認為,近幾年來路怒事件有所減少,因為大家都會擔心被公開羞辱。
不過,SG Road Vigilante頁面發言人透露,他們今年至今就收到大約50支公路暴怒事件或駕駛糾紛相關的視頻;他們去年全年共收到70支相關視頻。
公路暴怒事件可能觸及哪些法律? 公路暴怒事件包括不斷地按喇叭、尾隨、無故剎車、大喊大叫或做出不禮貌的手勢。有時候,這些事件會升溫至肢體衝突。
在本地,公路暴怒本身不算犯罪,但律師阿扎里(Azri Imran Tan)指出,這些事件可能涉及一些犯罪行為,包括:蓄意傷人、疏忽或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不當阻止(wrongful restraint)、惡作劇、蓄意傷害種族或宗教情感、騷擾等。
他表示,如果法院在判刑時認為犯罪行為涉及公路暴怒,法院可能會判處更嚴厲的處罰。
公路暴怒事件中的受害者通常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針對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傷索賠。
如果報警之後,警方沒有繼續調查,受害者可以針對惡作劇或騷擾等罪名提出推事投訴。
曾擔任新加坡公路安全理事會副主席的戈彼納梅農(Gopinath Menon)就表示,如果對方開始使用不禮貌的話語或手勢,公眾最好不要理睬,以免陷入爭執,如果是自己有錯在先就靠道歉來化解。不過,如果對方可能使用暴力,公眾就要儘可能地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