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he Edge》報道,法官阿芝瑪(Azimah Omar)在厚達100頁的判決書中指出,不得不鄙視阿班迪自相矛盾、閃爍其詞以及徹頭徹尾不實的證詞。
阿芝瑪表示,納吉的26億捐款門是這起誹謗案件的核心,攸關訴訟成敗,並不是很難理解的事情。然而,阿班迪在面對林吉祥律師交叉盤問時自相矛盾,無法合理說明在2016年何以接受捐款論進而認定納吉無罪。
法庭斥:別以為上庭不用坦白 「如果起訴人以為上庭可以不必坦白,不必充分準備好來合理化他的決定,即採信納吉收取的26億令吉是捐款的論述而為納吉開脫,那麼他就是大錯特錯。」
阿芝瑪說明,反貪會及其他特工隊當年建議刑事提控,或深入調查納吉拿到的26億捐款,而阿班迪也表明過,反貪會已向捐獻者錄供。「
阿班迪:沙地王子拒絕會見任何人 「但在交叉盤問時,起訴人卻承認反貪會代表沒見過捐款者,聲稱『沙地王子拒絕會見任何人』,這與他自己過去宣布反貪會曾飛到利雅得(Riyadh)會晤捐獻者的文告說辭自相矛盾。」
林吉祥是於2019年5月6日發表一篇文告,要求阿班迪交代當年為何宣布前首相納吉在一馬公司案無罪。
阿班迪不滿林吉祥的文章,遂狀告對方誹謗,索償1000萬令吉。不過,高庭於今年5月23日駁回阿班迪的起訴,同時指示阿班迪支付8萬令吉堂費。
阿班迪已經在較後入稟上訴。
誹謗起訴被駁 大馬前總檢察長須付8萬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