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專員阿茲哈阿都哈密指出,辯方在彈劾關鍵證人拉菲克的可信度案中案的審訊中,成功挑起證人在法庭中的供證和他在反貪委員會時給予的口供有出入。證人拉菲克也是土團黨青年團副財政。
「在聆聽和檢討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法庭贊同辯方指出證人的供詞有出入。
法庭認為證人在法庭的供證與他在2009年反貪委員會法令第30 條文下給予的口供有出入。
因此,法庭諭令控方在周一審訊結束前,提呈該證人有關的證詞,才繼續下一個法庭程序。
賽沙迪的律師哥賓星之前辯稱,此案關鍵證人拉菲克在法庭的證詞和他之前給反貪委員會錄取的口供自相矛盾,因此提出彈劾證人的可信度。
拉菲克在法庭是指賽沙迪在2020年2月喜來登搬家後指示他在他(賽沙迪)家中提取 100 萬令吉,然而,他在向反貪會錄取口供時,卻說提款是在2020 年3月上旬通過電話發出的。
7月18日,高庭駁回辯方首次彈劾拉菲克的申請, 7月22日聆聽第二次申請。
賽沙迪於去年7月被控4項違反信託和洗錢的刑事罪名,涉及屬於土團黨的總額112萬令吉。
他還面對兩項每項金額為50,000令吉的洗錢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