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稱行李箱損壞 30歲女子4年騙保險逾萬新元

2022-07-30

女子4年內騙6家保險公司超過1萬4000新元的旅遊保險索賠,包括旅行箱在機場被弄壞,被判坐牢5個月。(示意圖)

4年內騙6家保險公司超過1萬4000元(新幣,下同)的旅遊保險索賠,30歲婦女昨早被判坐牢5個月。

被告薩利哈(30歲)面對20項欺詐罪,她昨早在當地法庭承認其中6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被告與兩個姐妹和母親,於2016年計劃一同到馬來西亞吉隆坡旅行,她為家人和自己都買了旅遊保險。當時,被告家人的一個旅行箱(價值約200元)在吉隆坡機場被弄壞,想起自己曾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把價格拉高,結果成功索賠。

於是,被告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上網找到一個染上污漬的LV名牌行李箱,以及購買單據,以姐姐的名義向保險公司索賠,獲得300元賠償。

被告也以同樣的方式,用自己以及其他家人的名義索賠,又成功得到1450元。

食髓知味,被告每次出國都會為一家人購買旅遊保險,只為了騙取保險賠償。

被告2016年到日本旅行時,不小心弄丟了錢包和手機,為成功索賠,她甚至到日本警局報假案,稱東西被偷,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被告在2016年3月12日到2019年9月3日之間,20次向保險公司索賠,其中17次成功索賠共1萬4373元。

受害的保險公司共有6家,他們後來發現被告的索賠申請可疑,經內部調查後決定報警。

律師:被告貧窮才犯案 法官:犯案時多次出國

婦女稱家境貧窮才犯案,但法官質疑說,被告一直出國旅行。

代表律師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很窮,父親在2000年就拋棄他們,母親和其中一個姐妹眼睛也有問題,一家靠她一人的收入過活。由於家境貧寒,被告才會犯案,希望法官輕判。

主控官反駁,指個人困難不足以做為求情因素。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犯案時多次出國,到馬來西亞、印尼、日本等國家旅遊。法官也指1萬4000多元並非小數額,唯一求情因素是已做出賠償,最終判她坐牢5個月。

下判後,被告申請延期服刑,指自己貸款後才能賠償,希望法官讓她從9月1日開始服刑,法官批准。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


相关文章

  • 魏成輝晚宴風波:部長們與蘇海金的偶遇,為何引起軒然大波?
  • 主持一姐愛女:「中國人都是傻X」 慘遭劇組除名
  • 中國小伙接神秘任務:繞飛3國入境新加坡,將14部手機丟垃圾桶!
  • 荷蘭生產罐裝羽衣甘藍或含橡膠碎片 食品局下令召回
  • 子女憶母親口頭禪和暖心小事 道出母愛的動人模樣
  • 百萬元組屋成交量創紀錄!大巴窯單套最高149萬
  • 新加坡工業區突發大火,濃煙遮天蔽日數公里,周圍居民緊急疏散
  • 砸30億新元搞AI?新加坡的AI戰略已經進入next level
  • 速看!新加坡8個主流招聘平台,輕鬆找工作不用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