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法官旺阿末法利(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說,儘管羅秀虹的孩子們是在2020年7月7日改信伊斯蘭教,但她遲至今年3月4日才發現孩子遭單方面改教;司法審核的有效期是從公共機構做出決定或受害方知曉相關決定的3個月內算起,因此羅秀虹在3月23日提出這項申請符合法律要求。
法官周一(8月1日)通過線上審訊說:「這項申請並非毫無意義,而是有爭議的案件。申請人出於謹慎的考慮,提交申請時也沒有超時。
綜合早前媒體報道,羅秀虹在2019年與印裔前夫納格斯瓦蘭(Nagahswaran Muniandy)離婚,之後就與孩子失去聯繫,她在2021年獲得孩子孩子的監護權,並在今年3月發現3名孩子已經改信伊斯蘭教由玻璃市宗教局監護。
前夫涉毒服刑中 她因此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宣判她的孩子是興都徒,同時要求法庭司法審核其前夫在未經她許可下擅自為孩子改教的做法違憲。
她的前夫目前因毒品案件正在服刑。
羅秀虹的代表律師是斯里慕魯甘;MAIPs的律師是莫哈末哈尼夫;高級聯邦律師艾潤代表玻璃市改教登記官、玻璃市宗教司拿督阿斯里和玻璃市州政府。
她尋求調卷令以撤銷由玻璃市改教登記官以其3名孩子的名義,於2020年7月7日發布聲明,以及其他單位對他們發出的改教證件,並阻止任何一方再發出類似證件。
羅秀虹也申請強制令(mandamus order),勒令玻璃市改教登記官刪除或取消其孩子登記的改教狀態和穆斯林名字,並申請禁止玻州宗教司通過官員、雇員或玻璃市宗教司局發表任何指其孩子已改教或是穆斯林的聲明。
她也要求法庭宣判,2006年伊斯蘭管理條例第117(b)條文授權玻璃市改教登記官允許父母皆健在下,單方面為未成年孩子登記改教是違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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