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駐馬大使赫莫諾表示,首批來馬的8名印尼女傭,將享有大馬與印尼簽署的女傭就業和保護諒解備忘錄新條文賦予的待遇,即獲得1500令吉最低薪金、每周休假1天及根據工作範疇提供服務。
上述協議也被視為印尼家庭幫傭在大馬工作的標準,其中包括僱主必須按時支付工資。若僱主無法及時支付工資,必須支付總工資額外5%的費用作為補償,若連續2個月拖欠工資,印尼女傭則有權解除僱傭合約。
然而,在這項諒解備忘錄的協議中,終止僱傭合約不會免除僱主支付拖欠工資的合約責任,法院將對此作出賠償。
為了確保印尼女傭的薪資受到保障,諒解備忘錄已將僱主最低家庭收入設定為7000令吉。
單一渠道系統即將運作 赫莫諾續指,印尼幫傭的申請處理在4月1日簽署備忘錄不久後便開始了,但基於單一渠道系統(OCS)仍未全面投入運作,當局是以手動方式處理申請。
大馬人力資源部長沙拉瓦南和印尼勞工部長艾達7月28日曾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單一渠道系統將由一個聯合技術團隊進行系統集成,並將整合印尼駐馬使團運營的在線系統,以及大馬移民局運營的系統。
他們表示,這項整合將使單一渠道系統成為馬方招聘和安置印尼幫傭的一個機制,並預計在今年8月中旬全面運作。當局也將展開試點項目,以確保集成系統的可靠性。
赫莫諾提及,當局將透過OCS系統試點計劃,審批上述2萬3000名女傭的招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