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傳媒英文網TODAY報道,47歲的被告Maslinda Zainal將從下星期五(26日)開始服刑。
被告自2006年起在林景中學任教,直到在2017年被捕為止。案發在2016年,她當時負責向學生收取購買輔助教材的費用,也負責同印刷教材的書店聯繫。但當時月入8800元的她,在一年多內向學生多收了大約四萬元。
被告承認付給書店的錢比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少,但她在上訴中,對指控中列出的超額金額提出質疑,並辯稱自己只是疏忽,而非不誠實。
高庭法官指被告把大部分的超出金額用於個人花費上,並指出被告之前向警方供證自己把多出的錢收起來,因為歸還給學生很麻煩,她也沒有向其他人透露這件事。
法官不贊同被告的辯詞,他不認為被告「只是疏忽」,而是有不誠實的意圖,因此駁回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