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和《東方日報》報道,49歲的新加坡籍華族男子羅國強(譯名)和32歲的馬國籍女友蘇詠心(譯名),今早在馬國警方押送下,抵達新山推事庭面控。
兩人被控在今年8月9日中午11時15分, 在一間公寓單位販賣9.625公斤毒品,上述行為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1)(2)項條文,此條文與相同法令39B(2)條文同讀,以及可在刑事法典34條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及最少打15鞭。
第二項控狀則指兩人在相同日期、時間及地點,擁有666公克K他命,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五年。
兩名被告在通譯員的協助下聆聽華語控狀,表示明白控狀內容。
羅國強被另控五項罪狀 新加坡籍的羅國強同時也面對另外五項控狀,他在第一項控狀中,被指在今年8月9日,在公寓單位前停放的轎車內,擁有100公克的克他命毒品。第二項控狀則指他在同日晚上,被當地警方驗出曾吸食冰毒。
第三與第四項控狀則指他在同天下午,在公寓內販賣1.505公斤冰毒及139公克「5仔」。至於第五項控狀,則指他在公寓內擁有3.472公斤的克他命毒品。
被告對上述控狀皆否認有罪。
新山推事擇定案件展延至9月20日過堂,並以等候化驗報告為由,不允許兩名被告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