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出車禍入稟高庭向肇禍司機索賠,揭露他一年半內出了五次車禍。
車禍發生在NEX商場附近路段。(檔案照)
起訴人康文俊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8月28日出了五次車禍,案發時只有23至24歲。
索賠案針對第二起車禍。車禍發生在2019年7月21日晚上9時半,地點在NEX商場附近路段。
根據索賠狀(statement of claim),起訴人當時在NEX購物中心外右邊的車道行駛,一輛汽車突然轉換車道,從左邊車道駛入右邊車道,導致車禍發生。
起訴人指肇禍司機周英順沒注意路況、行駛速度不安全、沒給予其他司機足夠時間反應、對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危險、沒有剎車或減速避免車禍發生,因此入稟法庭要求肇禍司機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起訴人雖沒註明索賠多少,但高庭一般審理的索賠案,數額至少25萬元。
起訴人指出,五起車禍讓他蒙受新傷,也讓舊傷加劇,醫生專家也無法斷定這些傷勢在五起車禍中,分別占了多少比例。
起訴人先個別起訴五起車禍的肇禍司機,以確定他們要承擔多少責任,並在計算賠償數額後,再決定是否要安排一同或分開審理。(人名譯音)
文: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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