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上宣布,我国即将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海峡时报)
作者 王震宇
周日(21日)李显龙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上以英语演讲时作出一项宣布,立即戳中外国媒体的兴奋点。
西方媒体更是铺天盖地的报道,还有意无意地点出,新加坡终于“与时代接轨”。
这项宣布就是:新加坡即将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
英国BBC:377A条文:新加坡将解禁同性性行为
彭博社:新加坡有意废除禁止同性性交的法律 但在同性婚姻前仍竖起高高的跨栏
南华早报:新加坡将解禁同性性行为,并修宪阻止婚姻平等
美国CNN:新加坡总理:将废除殖民时代法律,该法律将男男性行为视为犯罪
法国媒体:新加坡LGBTQ群体欢迎废除性交法律,谴责不放宽同性婚姻
华盛顿邮报:同性恋者称赞新加坡废除性交禁令,但通往平等的道路还很漫长
英国卫报则在第一段写道: 新加坡即将废除将男男性行为视作犯罪的殖民时代法律。这项里程碑式的决定,被LGBTQ+群体形容为“人性的胜利”。
(注:LGBTQ+指的是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非异性恋者及对性别认同感到疑惑的人。)
从上述标题的内容着重点,不难看出这些媒体在同性课题的立场。
新加坡这项将男性之间的性行为视为犯罪的条文,是英国殖民政府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订立的。这么做除了是想杜绝男妓,也反映出当时普遍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规范。
即使男男性行为即将在本地不再是刑事罪,但并不意味着我国政府在同性议题上已采取“大开放、大解禁”的态度。
以下是三个关于废除第377A节条文的细节,你可能会有兴趣知道。
为何现在宣布废除377A?
调查显示,44%的国人支持保留第377A节条文,这比2018年的55%来得低。(Getty Images)
李总理在演讲时指出,国会上一次辩论是否要废除第377A节条文是在2007年。当时的辩论,赞成派和反对派议员都发表了强烈看法。
李总理说: “政府当时决定保留第377A节条文,虽不主动执法,但也不废除条文,因为如果强行废除它,势必引起很大的分歧。所以这种模糊、不清晰分明的折中做法,对我们比较好。”
时隔15年,人们对同性恋者的看法已出现变化。李总理表示,尽管新加坡整体上仍是个保守的社会,但同性恋者已被更多人,尤其是年轻国人所接受。
李总理说,在检讨“男性之间私下的性行为是否应构成犯罪?”的根本问题时,多数人都同意,一个人的性取向和性行为是他自己的私事,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因此不应构成犯罪。
除了国人的态度和看法有所改变,另外一个是否应废除377A的考量是,该条文已不止一次在法庭上被挑战,指其违反了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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