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事部工作的女子離職前,把公司至少60名同事的個人資料存進個人電腦,她在六年後利用這些個資冒領54包免費口罩,被判坐牢16周。
來自馬來西亞,目前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被告許佩瓊(44歲)8月23日承認未經同意截取或收藏他人的個人資料,以及欺騙兩項罪名。
被告許佩瓊8月23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坐牢16周。(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被告2000年起在工程公司G-Tech的人事部工作,職責包括處理薪金等事宜,因此被授權管理同事們的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等個人資料。
2014年離職時,被告未經當事人同意,就把至少60名同事的個人資料收存進個人電腦里。
六年後疫情來襲,淡馬錫基金會給每名新加坡居民發放一包免費口罩,被告不願多花錢為家人購買口罩,決定利用手上的個人資料領取免費口罩。
五人領不到口罩報警揭發
2020年11月30日,口罩發放首日,被告把前同事的個資列印出來,到金文泰民眾俱樂部將資料輸入自動販賣機,冒領54包共108個口罩。這批口罩值648元。
其中五人因為無法領取口罩而報警,警方通過電眼畫面掌握了被告身份,隨即將她逮捕。
代表律師庭上稱,被告以為外籍員工都已回國,不會領取口罩,她不想“浪費”口罩所以干案。然而控方指出,口罩的費用由淡馬錫基金會承擔,被告不可隨意領取,一些新加坡人會因被告的舉動領不到口罩,因此也是受害者。
律師也指被告干案時患有抑鬱症,促請法官念在她是初犯從輕發落,判她罰款即可。
法官指出,沒證據顯示被告的抑鬱症與犯案有直接關聯,欺騙罪附帶監禁刑罰,不能罰款了事。(人名譯音)
文:陳昱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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