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被告Sri Eha Santika Sari在庭上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名,今天(25日)被判監禁十個月;另一項魯莽行事危害幼童安全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自2020年12月開始為女童的家庭工作,她承認自己是從去年6月開始粗暴對待女童。
被告通常是在喂奶或哄女童睡覺時這麼做,粗暴行為包括打她、彈她耳朵、扯她頭髮、敲她的頭、拉扯她的手腳以及在床上用力推她。
去年8月28日,女童的父親查看女兒房間的閉路電視畫面時,發現被告拉著女兒的手臂和大腿,用力把她往床上甩。
他當場質問被告,但被告矢口否認,他於是翻查之前的閉路電視畫面,揭露被告自8月17日至28日多次粗暴對待女兒。
有一次,女童喝完奶後坐了起來,被告推著她的頭,讓她躺回枕頭上,還拉了她的耳朵。
另一次,被告在哄女童睡覺時,女童想要起身,被告又推了她的頭,還打了她的頭。
女童因為疼痛而哭泣,但她年紀還小,不知如何求助,直到父親發現。
8月28日之後,被告繼續住在女童家中,但不再照顧女童,女童的父親隨後在9月26日報警,隔天帶著女兒去驗傷;女童身上沒有外傷。
法官指出,被告在兩至三周期間「相當經常」犯案,女童的父親發現此事純屬偶然。
被告面對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達12年。由於受害者未滿14歲,被告面對加重的刑罰,而她被提控的控狀也包含了多次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