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指对方插队抢德士,一名男子挥拳打伤另一名男子眼窝和脸部,被判入狱11个月。
《今日报》报道,32岁的被告Sim Yi Ming今天(1日)就蓄意严重伤害一名39岁男子的罪名认罪。
被告去年12月27日晚上10点至11点之间,与友人从酒吧走到黄金坊(Golden Mile Complex)入口,由于无法叫到私召车,他们决定在路边叫德士。
同个时候,受害人Teo Ming Jie也从另一家酒吧出来,到黄金坊旁的德士站等德士。
受害人以为被告和友人要插队,所以走到他们面前,没想到两人随后起纠纷,被告于是朝受害人的左眼挥拳。
两人一度跌倒在地,被告还向受害人的脸部挥了几拳。
在那一带巡逻的警察随后接获通知,在赶抵现场时还看到被告朝倒地的受害人的脸部挥拳。
受害人左眼窝骨折
受害人之后送院治疗,他的左眼窝有骨折,脸部也感到疼痛。
被告有前科,2014年曾因蓄意伤人被判入狱三个星期。
他今天在法庭上说,他当时已等了半个小时的德士,但没想到对方“插队”。他说,自己已“礼貌地”告诉对方,他已经等了很久的德士,也很累了,但他称对方不肯退让,还激怒了他。
不过他也说:“我知道是我的错。我们不应该发生争执。”
蓄意造成严重伤害的最高刑罚是监禁十年,也可能被判罚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