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布文告說,昨晚(9日)約 9 點 20 分接到電話,指一名男子在醫院病房內行為粗暴。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涉嫌在病房內拳打護士和保安人員,並向他們罵粗話。
涉事男子今天(10日)將在公共滋擾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若罪名成立,他可被判處最長三個月監禁,或被罰款高達2000 元,或兩者兼施。
男子也因涉嫌蓄意傷人、蓄意騷擾公務員以及蓄意傷害保安人員而被調查。
蓄意傷人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三年,或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蓄意傷害保安人員則可被判處長達五年監禁,或罰款高達 1萬元,或兩者兼施。
蓄意騷擾公務員可被判處監禁長達 12個月、或罰款高達 5000 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