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法典》,法官下令將被告還押監獄,並向內政部長彙報,由部長指示要將她關押在精神病院、監獄或適合安全監護的地點。
案情顯示,36歲的被告和男友育有兩名女兒。男友在2014年回返中國工作,但會彼此探訪,直到冠病疫情爆發。
被告的家人在2018年到2020年之間,發現被告舉止怪異,被告懷疑手機和電腦被人侵入,或自己被人跟蹤,甚至把家人準備的食物丟棄,擔心有人會傷害自己和女兒。
去年8月10日早上11點多,被告的女兒在房間裡不停哭泣,被告則語無倫次,大聲叫喊。被告哥哥進房查看,發現被告全身赤裸,手持剪刀,被告的大女兒則一動不動躺在地上,到處血跡斑斑,房內還有一把沾有血跡的刀。受害者過後身亡,死因是頸部和身體多處被捅傷。
調查發現,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好幾年卻沒有接受治療,病情日趨嚴重。她在去年3月開始出現幻聽。案發當天,她聽到有聲音告訴她,大女兒是邪靈,必須殺死她。有聲音也告訴她把衣服脫掉,並自我了斷。
根據心理醫生的評估,被告在案發時病情嚴重,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