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43歲的女僱主長期虐待她的印度尼西亞籍家庭女傭Sugiyem,導致女傭雙眼永久性視力受損。在10月25日,這名女僱主被判處10年監禁和4500新元的罰款。
根據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法院獲悉現年51歲的女傭於2019年8月開始為女僱主的家庭工作。
虐待行為從2020年4月開始,當時新加坡為了防止新冠肺炎的傳播,進入了半封鎖期。因為女傭沒有戴頭巾,女僱主感到不滿反覆扇她耳光,又用拳頭打她的耳朵,導致她的左耳腫脹。女僱主也注意到因為自己的毆打導致女傭左耳受傷,但她沒有提供任何醫療援助,也沒有帶她去看醫生,女傭因此而左耳畸形。
同時,女僱主還多次歐打女傭的眼睛。哪怕女傭試圖用雙手護住眼睛,女僱主也會拉下她的手,然後繼續毆打,有時甚至會用手機和衣架毆打女傭的手臂、肩膀和背部。
有一次甚至把衣架都打斷了才停止,但到那時,女傭的右眼已經完全失明了。幾天後,當女傭告訴女僱主她已經失明並要求去看醫生時,女僱主拒絕了這一請求,並警告她,如果她敢去就不能回來繼續工作了。
在女傭因失明意外燒傷了一些衣服後,女僱主還用熨斗多次燙傷女傭的手臂,女傭因為害怕也不敢逃走和告訴其他人。
儘管女傭一直被虐待甚至失明了,但還是在一直做家務。在此期間,女僱主還多次不支付工資,並且不提供足夠的食物給女傭。剛開始工作時,女傭的體重是76公斤,2021年2月9日她在印度尼西亞大使館重約52公斤。
(在烏節路ION外休閒的女傭)
2020年10月下旬,女僱主將坐著輪椅的女傭帶到了樟宜機場留給她約6000新元的現金,留她一個在機場獨自想辦法回國。
直到女傭聯繫她的朋友回國後,她的傷勢才被發現。在飛回新加坡協助調查之前,她沒有接收到任何醫療護理。直到返回新加坡,女傭在陳篤生醫院接受了眼睛雷射手術,但是她的失明還是無法逆轉。
新加坡高級地區法官表示,女僱主施加了「侮辱性和有辱人格的懲罰」,導致女傭失明。更糟糕的是,她似乎對自己的行為沒有表現出太大的悔意。她甚至在最開始指示她的律師說受害者沒有失明,因為她可以在房子裡四處走動。
這位新加坡女僱主將面臨六項指控認罪。其中包括自願造成嚴重傷害,沒有按時支付薪水,以及一再忽視提供及時和充分的醫療護理和治療,女僱主將於11月8日開始服刑。
編輯:Z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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