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這不就是自作自受!
眾所周知,新加坡法律嚴明,對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然而,總有人鋌而走險,甚至在違法後繼續行違法之事,來掩蓋事件真相。
新加坡一位Grab女司機玉玲(化名),為了掩蓋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向友人支付 $10,000 幫自己尋找替罪羊。
然而,當友人找來了替罪羊,她卻主動走進了監獄......
犯下粗心駕駛罪
擔心執照吊銷不願接受扣分
事情還要追溯到2020年5月16日,當時作為司機的玉玲,正在使用從朋友文洋(化名)公司租來的汽車運送乘客。文洋是一位Grab司機,同時也是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老闆。
在行駛過程中,玉玲逆流超越了另一輛車。雖然她勉強避開了迎面而來的車輛,但也迫使被她超車的司機急剎車,從而避免與她的汽車後部相撞。
事發後不久,也就是2020年6月,文洋便收到了警方的傳票,表示玉玲在事發時駕駛的汽車,也就是文洋租賃公司的汽車,犯下粗心駕駛罪。
當時,警方列出的處罰是庭外罰款$200和扣6分。文洋將這件事告訴玉玲,她承認自己犯了罪。
然而,玉玲卻不願意接受扣分,她擔心自己的執照會被吊銷,從而影響自己司機的工作。
為了逃避罪行不被扣分
花$1萬找替罪羊
上有法律約束,玉玲便私下和文洋討論對策,她決定以每周$200的形式向文洋共計支付$10,000,以換取他幫忙尋找另一個人來承擔罪行的責任。明知是違法行為,或是為了幫朋友,或是見錢眼開,文洋答應了玉玲。
豈料,文洋一直沒找到願意幫玉玲承擔罪責的司機,情急之下,文洋選擇了同樣作為司機的妻子來擔責。就這樣,文洋使用公司帳戶將他妻子的詳細信息提交給交警。
文洋在收到一封寫給他妻子的傳票後,用他妻子的名字在他的公司帳戶下支付了罰款。他的妻子也因此被扣了六分。
文洋妻子和玉玲也是朋友,但當時的她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莫名做了玉玲的替罪羊。
友人找妻子當替罪羊
玉玲大額匯款遭懷疑
得知文洋成功幫自己找到了替罪羊,玉玲也開始履行承諾,於2020 年7月開始每周支付文洋$200。
雖說約定是每周支付$200,不過玉玲後來收到了政府幫助司機度過大流行的撥款,於是便在2020年8月和2020年10月,兩次各支付$3,000。
這些較大額度的匯款,引起了文洋妻子的注意,但當她問及具體情況時,文洋卻告訴她不要問這麼多。
事情看似已被「擺平」
玉玲卻主動認罪了
按常理來說,文洋「拿錢辦事」,幫玉玲找到了幫忙擔責的人,兩人都達成了目的,這件事或許就被淡忘了......
沒想到,2021年1月14日,玉玲卻在一份警方報告中承認了她的所作所為。至於為什麼玉玲會主動向警方承認自己的行為,原因尚不清楚。
最終,玉玲被指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涉及向文洋支付尋找替罪羊的罪名,以及一項2020年5月事件的危險駕駛罪名。
因妨礙司法公正,玉玲可能被判入獄最高七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對於危險駕駛,玉玲可能會被判入獄長達12個月,罰款高達$5,000,並同時受到兩項處罰。至於文洋,已經在早些時候被判入獄一周。
目前,51歲的玉玲已經入獄,她被罰款$2,500,並從11月1日開始被禁止駕駛15個月......
面對這樣的結果,只能說玉玲和文洋是自作自受!
總結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律嚴苛的新加坡,即使玉玲沒有認罪,相信最後真相也會曝光!對於二人的種種行為,大家怎麼看呢?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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