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估計,我國在2018到2019年從家庭和個人收取的消費稅,在扣除旅客的消費稅退款後,每年約為68億元,當中一半來自旅客和居住在本地的外籍人士。
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在國會上表示,約20%來自本地收入最高的20%家庭,而在扣除每年超過10億元的消費稅補助券後,政府在2018和2019年每年收取的凈消費稅約為57億元。
他表示,沒有採用2020和2021年的數據是因為遊客退稅計劃受到冠病疫情的影響,不能代表一般的消費模式。
徐芳達說,從2010年到2019年,平均每年向遊客退還約2億元的消費稅,這僅占消費稅總收入的2%左右。受旅遊限制影響,2020年和2021年的消費稅退款少了很多,平均每年約為2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