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Chin Sheong Hon今年已經72歲。他當年為了劫財,曾向一名女子開槍,導致她的胃破裂,肺部也受傷。
他在犯案後逃往泰國,2013年被遣返回新加坡,但高庭在2015年裁定他精神失常,無法抗辯。他之後一直被還押,直至部長給予進一步指示,去年7月被鑑定為精神正常後決定認罪。他一共承認兩項搶劫控狀,另一項控狀在量刑時納入考量。
被告在1981年7月16日首次犯案,持槍威脅一家公司的出納總管(Chief Cashier)交出裝有超過1萬6000元的公事包,然後乘坐一輛白色小貨車逃離現場。受害者隨後報警。
同年11月6日,另一名女受害者帶著裝有9萬2000元現金和支票的公事包離開湯申路上段,前往銀行存款。
被告在她走向銀行時向她開槍,在她倒地後搶走公事包,跳上前來接應的摩托車逃離現場。這一槍導致女受害者胃部破裂,肺部也受傷。
被告在2015年被遣返新加坡時被確診患上妄想症(delusional disorder),去年7月才被鑑定為精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