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透視大馬》報道,上訴庭原定今日審訊辯方提呈的新證據申請,明日(8日)對納吉SRC國家公司案件上訴申請作出裁決。
SRC案辯護律師團隊今早證實,首席律師沙菲宜昨晚已經致函給法庭要求展延審訊。
在給法官書記的信件中,沙菲宜告知,他的兒子和同事莫哈末法漢昨日確診新冠肺炎。
他指稱,納吉昨日曾前往該律師樓,是密切接觸者。
若缺席審訊將逮捕納吉 無論如何,上訴庭闡明,此上訴案件將在今午12時30分以線上方式進行審訊,否則將對缺席審訊的納吉展開逮捕。
阿都卡林法官披露,納吉有兩個選擇,即取消(200萬令吉)保釋金,沒收保釋金。一旦保釋金取消,將立即逮捕納吉,讓他出庭。
他進一步說明,第二個選擇是根據1964年司法法令第15(a)條文,透過線上的方式進行審訊。
「這是法庭的命令,不需要獲得控辯雙方同意。」
法官不滿納吉一再推脫 法官也不滿,辯方一再想辦法推遲審訊,包括以新冠肺炎作為藉口。
去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納吉涉及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總額4200萬令吉資金的7項刑事失信、洗黑錢和濫權控罪罪名成立,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 。
辯方申請暫緩執行刑罰,獲得高庭批准。隨後,納吉就高庭判決提出上訴。在同一時間,納吉也面對著其他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