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54歲被告Simon Chiang Cheng Suan共面對三項控狀,包括使用危險方式蓄意造成嚴重傷害、蓄意傷人以及蓄意造成恐慌。他也因扯妻子頭髮而被判監禁一個星期,這項刑罰與另外兩項刑罰同時執行。
去年5月16日,被告在家喝酒時跟妻子起了爭執。妻子留意到廚房桌上有一把刀,害怕被告會用來傷害她,趕緊把刀扔進房裡。
就在這時,被告拿起一鍋熱油,潑向妻子。妻子被潑傷後還滑倒,被告隨後離開住家。
他的妻子因此右臂和背部二級燒傷,燒傷面積占身體約2%到3%,手腕也骨折,醫生給了她45天的住院病假。
在案發前一天,被告妻子也曾報警指他扯她的頭髮。
這對夫妻已經申請離婚。
被告涉及的另一起傷人案發生在去年5月13日,朋友Ong Peng Sze上門追討十元欠款,兩人爆發衝突之後,被告推了他一把,揍了他幾拳。
使用危險方式蓄意造成嚴重傷害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十年外加罰款或鞭刑;蓄意傷人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蓄意造成恐慌也可被判監禁長達六個月、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