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
新加坡丈夫不肯卖屋
不给妻女生活费
不肯出庭
宁愿坐牢选择失业
法院批准他的前妻卖掉组屋
取得超过54万新币的赡养费和抚养费
离婚判词显示,根这名新加坡籍男子在2010年跟来自中国但已是本地永久居民的前妻结婚,婚后生下两个女儿,如今已经11岁和10岁。
2015年提出离婚。
2016年获得临时裁决(男子不给赡养费,六次被判入狱)。
2018年1月正式离婚。
2018年12月下令,最迟2019年8月10日,将妻子应得的17万5000元婚姻资产分给她,若无法在限期内交钱,就得将组屋卖掉。若卖屋所得不足以偿还,就要从他的公积金存款扣除。
2022年3月,成功向法庭提出申请,可独自处理卖屋手续。
法官考虑到丈夫多数不会每月支付两名女儿赡养费,因此判他一次过给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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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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