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饲养懒猴和蜜袋鼯 男子被罚7000元

2022-12-09     月泓     9660

非法饲养懒猴和蜜袋鼯 男子被罚7000元 本地男子承认非法饲养懒猴、蜜袋鼯与绿鬣蜥,被罚款7000元。

TODAY报道,55岁的Lau Chai Hock 触犯《野生动物法》下非法饲养懒猴(Sunda Slow loris)与两只蜜袋鼯(sugar gliders)共三项控状,另外四项指控,包括饲养其他三只蜜袋鼯和一只绿鬣蜥,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

被告承认控罪并于星期三(7日)被判罚款7000元。 

据检察官Wendy Tan表示,被告去年4月于兀兰Primz BizHub轻工业大楼内的一家咖啡店内拥有懒猴。

她说,一名“不知名男子”告诉被告有一只懒猴躺在路边,并问他是否想要照顾这只动物,被告答应他。

国家公园管理局(NParks)于去年7月14日在被告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被告拥有懒猴。当天,NParks也在他的工作场所内查获两只蜜袋鼯,一只绿鬣蜥。 

被告称,两只蜜袋鼯是由另一名 “不知名人士” 留在他工作场所的门口。 

懒猴是新加坡唯一的有毒灵长类动物,被列入2020年野生动物(受保护野生动物物种)规则附表第一部分的受保护野生动物物种。 

根据我国法律,蜜袋鼯和绿鬣蜥被列为野生动物,在没有野生动物管理总干事书面批准下,饲养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属违法。 

在《野生动物法》下的每一项指控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1万元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