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一般来说,本地和外国公司按其应课税收入的17%统一税率征税。但是新成立的公司可享受免税计划或部分免税计划,用于减少初创企业税单的税收减免。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新加坡,新设立的初创企业普惠税收减免政策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01 新成立公司的免税计划
根据1947年《所得税法》第43条,在2005评估年 (YA) 引入了针对新成立公司的免税计划,以支持创业和发展新加坡的本地企业。
在2018年预算中宣布,该计划的免税从2020评估年起生效,因为对公司能力建设的其他支持得到加强。
符合条件的公司前3个连续评估年的免税如下:(注:下文“正常应课税收入”是指按17% 的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的收入)
2020评估年(YA)以后
公司正常应课税收入的前10万新币可以免税75%;以及
对公司接下来10万新币的正常应课税收入再减免50%。
2019评估年(YA)及之前
公司正常应课税收入的前10万新币全额免税;以及
对公司接下来的20万新币的正常应课税收入再减免5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税务豁免计划仅适用于前3个连续评估年的合格公司。从第4个评估年起,公司可享受部分免税。下面,我们将举例说明如何确定公司的前3个评估年(YA)的免税额。
案例1:前20万新币应课税收入的免税额(前3个评估年中的任何1个评估年是在2020评估年或之后)
则,每个评估年的最高免税额为125000新币(即:75000新币+ 50000新币)。
案例2:前30万新币应课税收入的免税额(前3个评估年中的任何1个评估年是在2019评估年及之前)
则,每个评估年的最高免税额为200000新币(即:100000新币 + 100000新币)。
案例3:我的公司符合新成立公司的免税计划,其前3个评估年是2019年、2020 年和2021年。我可以根据该计划申请的最高免税额是多少?
每个评估年正常应课税收入的最高免税额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预算中宣布的新初创公司免税计划的变更仅适用于2020评估年。
02 新成立公司免税计划的资格条件
所有新成立的公司都有资格享受免税计划,除了以下两种类型的公司:
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的公司; 进行房地产开发以供出售、投资或两者兼有的公司。
除此之外,新成立的公司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免税计划:
在新加坡注册成立;
成为该评估年的新加坡税务居民;
在该评估年的整个基准期内,其总股本由不超过20名股东直接实益持有,其中:
a.所有股东均为个人;或者
b.至少一名股东为持有该公司至少10%已发行原始股的个人。
03 公司部分免税计划
根据1947年《所得税法》第43条,所有公司,包括担保有限公司,都有资格享受部分免税 (PTE),除非他们为新成立的公司申请免税。
在2018年预算中宣布,部分免税计划下的免税从2020评估年起生效,因为对公司能力建设的其他支持得到加强。
符合条件的公司的免税如下:
2020评估年(YA)以后
公司正常应课税收入的前10万新币免税75%;以及 对公司接下来的19万新币正常应课税收入再减免50%。
2019评估年(YA)及之前
公司正常应课税收入的前1万新币免税75%;以及 对公司接下来的29万新币正常应课税收入再减免50%。
公司部分免税计划的免税额示例
案例1:公司前20万新币应课税收入的部分免税(2020评估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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