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買房不住 不准轉售或出租

2023-01-04

在新加坡,如果你向建屋局購買了一套組屋後,你必須在這套組屋居住5年,滿足最低居住年限MOP(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才能合法地轉售或者出租,如果是黃金地段組屋有的則需要住滿10年。最低居住年限是從屋主領取鑰匙後算起,但不包括屋主沒入住時間。違例屋主的單位可被強制收回、面對最高5萬元罰款或書面警告。收回的單位會當成剩餘組屋出售,屋主未來五年也不能購買津貼組屋或申請租賃組屋。

乍一看,覺得這條法律很不合理,自己買的房子,憑什麼必須入住5年才能轉售或出租。但是細思之下才真正理解為什麼新加坡可以做到「居者有其屋」這樣的壯舉。本來BTO的組屋就是建屋局為那些真正需要房子的人所建造的,不僅房價低還有很多減免政策。如果有人拿著國家的福利買到屋子也不住,對那些真正需要房子但沒能獲到名額的人而言是十分不公平的。所以,新加坡大部分人都對這條法律十分贊同。

所以近期一件違規售賣組屋的案件就引起了大眾的關注。這個五房式組屋是在順51街第505A座,總面積1206平方英尺,以69萬元在房地產銷售平台PropertyGuru求售。此組屋不僅空無一物,客廳沒鋪地磚和安裝燈具,甚至連廁所馬桶蓋的塑料包裝都未拆除。據知這個2014年完工的組屋單位,由一對夫妻以低於40萬元的價格購買,但他們因和家人一起住在有地房產,單位一直空置。這明顯就觸犯了最低居住年限,所以現在這個組屋內部已經裝修完畢,充滿生活氣息了,至於如何處罰,具體調查結果還沒有準確消息。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對此在臉書貼文指出,預購組屋的屋主一定要親自入住,不能將單位空置五年後,再放到公開市場轉售。如果屋主無法滿足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必須把有關單位要歸還給建屋局,之後建屋局會列為剩餘組屋,開放給其他購屋者申請。

建屋局也表示,對於市場上公開求售的空置組屋,建屋局早已展開調查。而且當局每月會進行約500次抽查,確保沒出現非法出租組屋等違規行為,並強調會毫不猶豫地對任何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從2017年至2022年11月共有53名組屋屋主因在最低居住年限期間,沒有親自入住單位,被建屋發展局執法對付,其中21個單位被強制收回,其餘屋主則被書面警告或罰款。 在組屋轉售過程中,建屋局接獲轉售申請後會派人員上門查看單位。如果發現有無人居住跡象,當局會擱置轉售申請並深入調查,包括約訪屋主、鄰居、賣家和房屋經紀,以及審查可證明單位居住情況的文件和記錄。 當然一些特殊情況除外,比如屋主在未住滿最低居住年限時遇到了財務困難、離婚或者過世,建屋局會視情況而定,允許屋主轉售或出租。

來源:獅城新聞 www.shichen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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