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面银行
全面银行可以开展综合银行业务,包括:
-提存款服务
-支票服务
-贷款服务
-MAS监管或授权的任何其他业务,包括财务咨询服务,保险经纪和资本市场服务。
2. 特准全面银行
拥有特准全面银行特权的外国全面银行可以在总共25个地点运营。能够开展的业务包括:
-共享ATM网络,并自由地转移其分支机构
-通过与当地银行合作完成信用卡取款,并通过本地银行的ATM网络进行预付
-通过EFTPOS网络提供借记服务
-可提供“补充退休计划”和“公积金投资计划账户”服务
-可提供在“公积金投资计划”和“公积金退休金计划”下的定期存款服务
3. 批发银行
批发银行需根据《银行法》获得许可并受其管辖。批发银行可以开展与全面银行相同的银行业务,但不可以开展新币零售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开展需谨遵《批发银行运作指南》要求。
4.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法案》批准的,其运营受《商业银行指令》和《商业银行运作指南》的约束。能够开展的业务包括:
-贷款业务
-资产管理
-私人银行
-证券交易和承销
-投资银行
5. 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根据《金融公司法》获得许可并受其管辖,可开展的业务包括:
-存款业务
-向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业务
6. 数字银行牌照
2019年6月28日MAS曾公布将发行最多两个数字全面银行(DFB)牌照 和三个数字批发银行(DWB)牌照。
数字银行牌照将允许包括非银行参与者在内的公司实体在新加坡开展数字银行业务。这些新的数字银行牌照标志着新加坡银行业自由化进程的新篇章,并确保新加坡的银行业继续保持弹性,竞争力和活力。其中:
-数字全面银行牌照将被允许接受零售和非零售客户群的存款并提供银行服务。
-数字批发银行牌照将被允许接受中小企业和其他非零售客户群的存款并提供银行服务。
资本市场服务业
资本市场实体受《证券和期货法》(SFA),《信托公司法》(TCA)和《金融顾问法》(FAA)的监管。资本市场服务包括基金经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经理,公司财务顾问,受托人,交易商,信用评级机构和财务顾问等,可以按照类别分成以下几种:
保险行业
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根据《保险法》获得许可并受其管辖。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支付行业
支付服务提供商和支付系统均受《2019年支付服务法案》(“ 支付法案”)监管。根据支付法案,付款服务提供商需获得提供特定付款服务的许可,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申请相关牌照进行多种支付服务,类别上可分为以下三种:
“货币兑换” :从事业务G的服务商需申请此类牌照,从事业务A-F的服务商,需根据交易规模选择申请
“标准支付机构”(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简称“SPI”)或
“大型支付机构”(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简称“MPI”)
* 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需要申请MPI,若以上条件均不满足,则仅需申请SPI:
- 从事一种业务类型,且月交易量 > 3百万新币
- 从事两种或以上业务类型,且月交易量 > 6百万新币
- 从事电子货币发行业务,且平均每天未偿付电子货币> 5百万新币
服务商可申请的业务类型如下:
3
金融监管四大聚焦
Compliance Focus
反洗钱
1
新加坡支持并持续为全球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反扩散融资作出努力。新加坡政府深知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角色,维持一个金融中心的商誉非常重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新加坡所有的金融机构采取足够有力的控制措施,以发现和制止此类非法活动,并与行业内的企业进行合作,通过参与行业了解新兴风险,不断发展的犯罪类型和行业最佳实践来增强其防御能力。
政策执行
2
2016年8月1日,MAS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部门,集中了MAS的执法职能。目的是增强银行,保险,资本市场和金管局监管的其他部门在执行职能方面的一致性和专业知识。就像金融管理局总经理Ravi Menon说的那样:“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下定决心确保新加坡是一个干净和值得信赖的金融中心。”
金融科技监管沙盒
3
2016年,MAS首次推出了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计划(Fintech Regulatory Sandbox),随后又在2019年8月7日推出了宣布推出“金融科技快捷沙盒监管机制”(Sandbox Express)。针对进入监管沙盒的项目,MAS将放宽相关规定和法规要求,以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
当然“沙盒”也会具有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控制金融风险且维护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和稳健性。并且,项目一旦成功完成实验并退出沙箱后,必须完全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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