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被告分別是41歲諾阿茲麗娜和52歲慕盧卡瑪,今早被警方押往地庭面對一項罪狀。
依據控狀,2人在2020年6月18日共謀在曼絨一間醫院的停車場,涉嫌販賣在2020年6月9日出世的女嬰阿里莎,此舉涉及兒童剝削罪行,觸犯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APTISOM)第14條文,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5年或終身監禁,也可被判鞭笞。
此案主控官依瓦格琳向法庭提出每名被告以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
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莫哈末菲道爾陳情時指出,第1名被告諾阿茲琳娜在亞羅士打一間醫院的任職護士,已婚,育有5名孩子;而第2名被告慕盧卡瑪是家庭主婦,沒有孩子,惟患有糖尿病和心臟病。
法官諾阿茲瑪最終允准2名被告各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件訂於2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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