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則是歡天喜地,因為一年一度的收紅包活動又來啦。
但相信在不少人的童年記憶里,一定住著這麼一個都市傳說:
收到的紅包錢,總在被爸爸媽媽幫忙保管後,猶如墜入黑洞,永遠消失。
由於實在太多人有過這樣的經歷,「爸爸媽媽先幫你存起來」也順理成章,成了華人世界中「世紀大謊言」的有力競逐者。
不過,近來中國有一名離異家庭父親的「保管說」終於踢到鐵板,被兩名未成年子女一狀告上法庭,要他歸還紅包錢。
根據中國媒體報道,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宗「爸爸,還我壓歲錢」的案件。
案情指出,一名周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對13歲雙胞胎子女,兩人離婚後,孩子均由吳姓女子撫養。
2020年1月26日,周姓男子以「代為保管」的名義,拿走了兩名子女共1萬6800元人民幣(約3300新元)的壓歲錢。
兩兄妹不同意讓父親拿走這筆錢,事後多番要求周姓男子歸還紅包錢,但周姓男子卻以各種理由推搪,拒絕返還。
為了討回壓歲錢,兄妹倆在母親同意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父親周姓男子乖乖還錢。
經審判後,法庭最終判決,被告周姓男子必須在歸還兩兄妹共1萬6800元人民幣的壓歲錢。
法官的判詞有三個重點:
微博上就有網民指出,要代管,也該是撫養兩兄妹的母親代管。
「離婚了跟著媽媽,要保管也是媽媽保管。」
「都離婚了,你居然騙小孩壓歲錢,難怪你老婆要跟你離婚。」
但從此案至少可得出一個參考依據:紅包錢,雖是民俗和人情世故下的贈與,但的的確確是未成年小孩的個人財產。
據了解,在本地目前還未有過這類法律爭議,倒是曾有過離婚夫婦爭奪結婚時敬茶紅包的法庭案件。
但在個人權利日漸完善的今天,為了避免爭議,被金錢瓜葛傷了親情,不如聽聽紅螞蟻小夥伴的建議,至少先把「爸爸媽媽先幫你存起來」這句話貫徹始終:
給孩子開個聯名戶口,將收到的紅包錢存入,帳目乾乾淨淨一目了然,等孩子長大後,想怎麼動用再隨其意。
如此一來,自然就不會發生「爸爸媽媽,還我紅包錢」的難堪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