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紅包錢! 13歲雙胞胎一狀告贏父親討回「被保管的壓歲錢」

2023-01-28

農曆新年已過大半,過去幾天,應該有不少已婚者緊張兮兮,擔心過個年,包個紅包,口袋就得穿個大洞。

小朋友則是歡天喜地,因為一年一度的收紅包活動又來啦。

但相信在不少人的童年記憶里,一定住著這麼一個都市傳說:

收到的紅包錢,總在被爸爸媽媽幫忙保管後,猶如墜入黑洞,永遠消失。

由於實在太多人有過這樣的經歷,「爸爸媽媽先幫你存起來」也順理成章,成了華人世界中「世紀大謊言」的有力競逐者。

不過,近來中國有一名離異家庭父親的「保管說」終於踢到鐵板,被兩名未成年子女一狀告上法庭,要他歸還紅包錢。

根據中國媒體報道,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宗「爸爸,還我壓歲錢」的案件。

案情指出,一名周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對13歲雙胞胎子女,兩人離婚後,孩子均由吳姓女子撫養。

2020年1月26日,周姓男子以「代為保管」的名義,拿走了兩名子女共1萬6800元人民幣(約3300新元)的壓歲錢。

兩兄妹不同意讓父親拿走這筆錢,事後多番要求周姓男子歸還紅包錢,但周姓男子卻以各種理由推搪,拒絕返還。

為了討回壓歲錢,兄妹倆在母親同意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父親周姓男子乖乖還錢。

經審判後,法庭最終判決,被告周姓男子必須在歸還兩兄妹共1萬6800元人民幣的壓歲錢。

法官的判詞有三個重點:

  1. 兩名小孩的長輩在新年期間,按民間風俗習慣給兩人的壓歲錢,符合中國法律的「贈與」構成要件,因此壓歲錢是兩個小孩合法的個人財產;
  2. 兩兄妹經過直接撫養他們的母親同意,向周姓男子男子索回個人財產(壓歲錢),因此被告應該及時歸還返還,由母親監管;
  3. 周姓男子經兩兄妹催討壓歲錢,卻久拖不還,已侵犯了兩兄妹的合法權益。
簡單來說,雖然兩兄妹尚未成年,但按民俗和人情世故下收到的紅包錢,的確是他們的個人財產。

中國法院判定紅包錢屬於小孩的個人財產。(示意圖)當然,這起個案的背景脈絡畢竟特殊,周姓男子與孩子母親已離異,兩兄妹也由母親撫養,周姓男子還厚著臉皮說要幫忙保管壓歲錢,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微博上就有網民指出,要代管,也該是撫養兩兄妹的母親代管。

「離婚了跟著媽媽,要保管也是媽媽保管。」

還有網民一陣見血諷刺稱,離婚的原因總算找到了。

「都離婚了,你居然騙小孩壓歲錢,難怪你老婆要跟你離婚。」

「一開始我還以為孩子不懂事,不知道這是人情往來,後來發現是父親不懂事。」

最保險做法:說存就存 無論如何,若非小孩父母離異,這類紅包「代管」爭議會如何收場,或許還說不定。

但從此案至少可得出一個參考依據:紅包錢,雖是民俗和人情世故下的贈與,但的的確確是未成年小孩的個人財產。

據了解,在本地目前還未有過這類法律爭議,倒是曾有過離婚夫婦爭奪結婚時敬茶紅包的法庭案件。

但在個人權利日漸完善的今天,為了避免爭議,被金錢瓜葛傷了親情,不如聽聽紅螞蟻小夥伴的建議,至少先把「爸爸媽媽先幫你存起來」這句話貫徹始終:

給孩子開個聯名戶口,將收到的紅包錢存入,帳目乾乾淨淨一目了然,等孩子長大後,想怎麼動用再隨其意。

「真的幫孩子把紅包錢存起來」,是避免爭議的最佳做法。(法新社)若間中不幸遭遇經濟困境,不得不動用孩子壓歲錢,也該坦誠相對,據實以告,別讓孩子小小心靈留下「父母的嘴,騙人的鬼」這種壞印象。

如此一來,自然就不會發生「爸爸媽媽,還我紅包錢」的難堪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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