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於公園發生意外 公眾可否採取法律行動?

2023-01-30

一對父女到雙溪布洛濕地公園健行,碰上大雨,結果不慎跌入一座橋的洞口,差點被雨水沖走。受訪律師表示,在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發生事故後,若傷者想尋求法律追索權,需要考慮各種因素。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那對父女在大年初二(23日)到雙溪布洛濕地公園健行,不料大雨導致橋面木板脫落,出現縫隙,橋下水位高漲,父親抱著兩歲女兒過橋時一腳踩空,兩人跌落木橋缺口,差點被水沖走。

跌入木橋缺口的33歲父親Bucky Hussain是一名前生態學家,他告訴Today,身上的肋骨和右腿有瘀青,手臂也被割傷,另外他的太陽眼鏡不見,褲子和相機都壞了。

儘管受傷,他並未打算就自己的傷勢和所蒙受的損失向公園局尋求賠償。他說:「他們(當局)不可能知道木橋上有缺口,而且他們得知問題後,有儘快採取行動解決問題。」

那麼,公眾如果遇到類似意外如樹木倒塌、土崩和野生動物襲擊等,可否採取法律行動?

為此,受訪的律師告訴Today,在多數情況下,涉及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的傷害事件,國家公園局通常是負責的一方。

律師們表示,作為公園的監管機構,國家公園局有義務照顧訪客的安全,這意味著當局必須確保訪客在參觀公園時不會受到傷害。但是,如果發生意外的訪客想尋求法律追索權,則需要考慮各種因素。

律師阿馬利·吉爾(Amarick Gill)說,任何希望尋求法律追索的人都必須首先確定責任。「有很多因素,比如橋樑的維修記錄是什麼?當局做了什麼來確保安全?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必須證明是當局疏忽維修設施。」

資深律師阿莫勒(Amolat Singh)則說,法律要求當局或公園經營者採取合理步驟來防止可預見的危險,而不是採取艱巨的步驟來根除各種形式的危險。

他舉例說,如果一棵樹因缺乏檢查或維護不善而倒塌在人身上,那麼公園局可能得對受害者的傷勢負責,因為當局有責任確保公園安全。

但如果樹木倒塌是因電擊等天災事件所造成,公園局就不會承擔責任,因為此類事故無法合理預防。

他補充:「與此同時,受害者的行為也會受到審查。受害者還必須採取合理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安全,訪客有責任注意並避免危險。」

另一方面,訪客被野豬等野生動物襲擊的話,當局就更容易面對法律追索。Kishan Law Chambers LLC律師事務所的Pratap Kishan律師表示,這意味著公園營運者要確保四處遊蕩的野生動物,不會對訪客構成威脅。

他表示,萬一訪客被野生動物襲擊, 就是國家公園局有過失,讓允該處存在這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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