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虐死兩個月大女嬰,母親的案件2月10日過堂,控方指案件還在調查中,並等待衛生科學局的報告。
虐嬰致死案警方回現場搜證。(曾美玲攝)
女嬰母親沈靚秀(29歲)原本在2023年1月14日被控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罪,指她在同年1月8日晚上9時至10時,在另一個組屋單位里用力將兩個月大的女嬰白雨萱丟向嬰兒床,導致女嬰頭骨骨折。
女嬰案發後傷重身亡,沈靚秀因此在2月3日被改控謀殺。
同日,控方也要求將沈靚秀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可被帶出協助調查,包括把她帶回現場重組案情。
另外,由於受害女嬰已過世,加上她沒有其他兄弟姐妹,控方因此向法官申請取消早前下達的媒體禁制令(Gag Order)。換句話說,被告和女嬰的名字可以被公開。
法官批准控方提出的全部申請。
沈靚秀的丈夫白偉健(31歲)早前被控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指他於1月5日凌晨1時30分,在三巴旺的一個組屋單位內掌摑女嬰。
(取自網際網路)
2月6日早上,白偉健加控一項牴觸刑事法典304C條文的罪行,指他和女被告以及女嬰同住一個屋檐下,見女被告虐打女嬰的情況卻見死不救。
他被指與妻子同住,以及經常與女嬰白雨萱接觸,他明知妻子早前虐待女嬰的情況和嚴重程度,應該意識到女嬰可能面對傷害,但他在1月8日看到妻子虐打女嬰時,卻沒有採取措施保護女嬰,導致女嬰被虐死。
新加控的控狀倘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監禁、以及罰款或鞭刑。
白偉健的案件展期至2月13日過堂。
2月10日,綁起頭髮和穿著紅色有領上衣的被告沈靚秀通過視訊聆訊,她看起來神情淡然,僅通過華語通譯員表示她明白控方的申請。
因為面對謀殺控狀,沈靚秀不獲准保釋,案展3月31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