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结束后,新加坡民间向日本讨血债

2023-02-16     缘分     16599

编者按:日本侵略东南亚期间,新加坡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而战争结束后,人们对日本的索赔路依然坎坷而漫漫,文章来自《怡和世纪》2022年02月第46期。

在新加坡市中心勿拉士巴沙路和美芝路交界处,静静地矗立著四根洁白的擎天柱,平时也不怎么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这四根简约设计风格看起来不那么起眼的柱子,正式名称是“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对新加坡各族人民,特别是新加坡华人来说,却显得意义非凡。这座纪念碑基石的下面,埋著成千上百被日军屠杀的平民百姓的遗骸,四根嵌入蒙难冤魂血海深仇的擎天柱,默默地对着长空,诉说着日军的血腥暴行。

这座纪念碑是在1967年1月建成,2月15日举行落成揭幕典礼,距离日本在1945年战败投降,足足过了21年。纵观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纷纷建立纪念碑,纪念他们的卫国英雄和蒙难人民。为什么一座对新加坡人民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纪念碑,却要拖延二十多年后才能落实建成?这当中有没有隐藏一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历史的面纱,回顾这段筹建纪念碑,以及跟它密切相关的新加坡民间向日索赔血债的坎坷历程。

图片来源:新加坡档案馆

日本侵略军的两大罪状

新加坡民间向日本索赔血债的行动,肇始于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准确地说所谓“新加坡民间索赔”,是新加坡华人组织的行动。原因是日本侵略军一占领新加坡,立即展开针对华人的“肃清行动”。所谓“肃清行动”是日本的说法,其实就是赤裸裸的大屠杀暴行,针对的是参与抗日活动,支持抵制日货和参加筹赈会的人士,以及共产党员和抗日义勇军成员。在长达三天的“肃清行动”中,惨遭日军杀害的华人数以万计。这是日军对华人犯下的滥杀无辜反人类的罪行。

战争结束后,新加坡民间向日本讨血债

奉纳金支票

其二是胁迫林文庆带头成立“华侨协会”,透过它强迫华商集资缴纳5千万马币的“奉纳金”。所谓“奉纳金”,其实是“赎命金”,这项苛政,对处于水深火热的华人,无疑是雪上加霜,极大影响人民的生计,严重危害华人的生存权,这是日军对华人犯下强取豪夺的罪行。

了解到华人在日占时期的惨绝人寰的遭遇,就不会奇怪新加坡民间向日索赔的行动,为什么只是由华人来发动。

追讨血债的起步

1945年日军投降后不久,陈嘉庚就在他避居的爪哇,发布南侨筹赈总会通告第一号,内文称:“南洋各属不幸沦陷敌寇三年余,生命财产损失惨重,尤以马来亚新加坡为甚。至于侨胞惨被敌寇酷刑虐杀,迫取金钻,掠劫货物,应当严惩报复,及请追回,或求赔偿。各处侨领宜速组调查委员会,呈请中外政府,务期达到目的,此为战后侨胞首要之任务也。”这个通告,可视为新加坡华人组织吹响向日索赔的第一声号角。

陈嘉庚一回到新加坡,就立刻成立南侨筹赈总会调查委员会,并在1945年10月19日假中华总商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后发布南侨筹赈总会通告第二号,呼吁发动大规模调查日占时期,华人人命和财产的总损失。

1946年1月,南侨筹赈总会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出炉,向委员会登记有名有姓的蒙难人数大约是5千人,向政府咨询局登记的蒙难人数有三千多人,两者对照,去掉重复最后核实的蒙难人数是7千人;有向委员会报告的财产损失合计叻币67,618,200.00元。陈嘉庚提议在武吉知马八英里处,“建一堂皇的永久纪念碑,既可追悼死者,又可警惕后世”。

拟议建立纪念碑的申请很快地被殖民地当局拒绝,给予的理由是:1、战时牺牲者,各族都有,不宜偏于一族;2、拟议建碑地点,原为日军建碑之处,不宜循其遗址。

鸣冤会接棒追讨血债

鉴于中国抗日战争告终,南侨筹赈总会在1946年3月底功成身退。1946年6月2日,新加坡华侨集体鸣冤委员会正式成立,郑古悦出任主席。鸣冤会主要的任务有四点:1、办理登记,查明蒙难人数;2、搜罗证据,集体鸣冤,以期元凶伏法;3、瘗骨立碑;4、追讨奉纳金及血债。鸣冤会接棒筹赈会未竟之追讨血债的工作。

当年新加坡还是英国殖民地,鸣冤会的诉求每每受到英国殖民地政府的掣肘。战后,英国作为战胜一方的同盟国,更热心以宗主国的地位,接收在它前殖民地的日本敌产,而不是关心殖民地人民的福祉。随着二战后美苏之间的冷战逐渐浮现,美国人觉得扶植日本对于遏制亚洲共产党的崛起作用极大。同盟国如何处理战败的日本问题,主要由美国拍板。1951年在中国缺席,苏联反对的情况下,美英两国主导通过签署“旧金山和约”,结束同盟国对日本的占领,并把所有主权归还日本。美国不但把日本改造成自己的盟友,还和日本缔结《美日安保条约》,作出了保证日本安全的承诺。

战争结束后,新加坡民间向日本讨血债

许锡勇 大检证 1963 现藏新加坡国家美术馆(吕瑶良 摄)

在冷战笼罩的氛围底下,鸣冤会向日索赔愈加难以进行。1951年殖民地敌产管理局发言人称,在英日已经签署和约的情况下,日本无须偿还新加坡华人被勒索的“奉纳金”,也无须赔偿华人其他损失。这样的宣告,无异直接废了鸣冤会的武功,让鸣冤会的工作难以为继。第一阶段新加坡民间追讨血债的行动就这么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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